本书内容讲述: 大数据的发展导致数据储存和使用无处不在, 而当今世界各国对跨境数据流通和数据保护两大基本价值的权衡取舍不同, 导致数据服务领域法律关系的调整存在碎片化现象。考虑到国际统一实体规则的“难产”状态, 对以数据为客体的合同与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规则的系统研究, 制定该领域的统一冲突规则, 可大幅度提升数据服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单就我国而言, 研究与制定该领域的专门冲突规则, 是明确跨境数据流通合同及侵权之诉管辖和法律适用依据的必然要求, 对保护我国公民数据权以及促进我国数据信息产业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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